项目概览
项目介绍
学生感言

厦门大学MBA学生可参加院际交换生项目。MBA中心目前的交换生项目主要可以分为两个区块:欧洲院校、美国院校。

根据交换生项目双方学院签订的协议,每一学年/学期,交流院校双方将分别派出等额的学生到对方院校学习交流。参加交换的学生互免学费,但必须缴纳母校的学杂费、并自行承担在对方大学交流期间产生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

MBA交换生项目概览表

地区国别学校交流时间选派人数
欧洲 德国 福特旺根国际经济系 春季学期/秋季学期 视报名情况而定
德国艾希施泰特天主教大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研究生)
德国海尔布隆大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斯洛文尼亚卢比亚娜大学经济学院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法国法国里昂第三大学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北美洲 美国 新墨西哥大学 春季学期/秋季学期 共2人(全院本科生/研究生)
美国 美国德克萨斯大学
达拉斯分校(UTD)
一学年 视报名情况而定

学生可密切关注学校国际处网站和学院网站国际交流版块、MBA中心网站国际交流模块,以及时了解项目发布信息,及时报名。

学校国际处网站:http://ice.xmu.edu.cn/

学院网站国际交流版块:http://sm.xmu.edu.cn/gjjl.htm

交换流程概述

交换学生须知

1. 获得录取的所有交换学生学籍仍在本校,只能在本校获取学位,且需按时向本校缴纳相应的学杂费。交换生在对方大学交流期间产生的生活费和其他费用需自行承担。

2. 获得录取的所有学生需自行办理宿舍申请、签证申请、课程选择、健康体检、购买保险等个人事宜。关于课程选择事宜,需事先在申请国外大学之时征得本校所在院系相关负责老师的意见,以备回国后学分能够顺利转换。

3. 交换学习期间,需遵循接收大学所在国家的法律制度和接收大学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4. 交换学习期间,需遵照本校和接收大学的规定,合理选择课程并修满相应学分。

5. 交换学习期满后,学生必须按时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延长交流期限或滞留他国。擅自违反该项规定,任意延长或滞留他国的,则被开除厦门大学学籍。

6. 关于学分转换事宜,需遵循本校院系和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详见网站 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5358.html

7. 获得录取后,学生出国前及回国后需及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离到校手续。
详见 http://gs.xmu.edu.cn/ch/index/show/id/4515.html

8. 其他一切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所有。

联系我们

学院国际事务办公室
黄老师 michellewong@xmu.edu.cn 0592-218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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