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5月11日
石王宇轩(学号17920211155417)同学,根据《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22]38号)第八章第四十七条(六)规定,超过注册时间2周未到校而又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校可予以退学处理。现拟对你作退学处理,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予以公告,若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17日前联系陈老师,邮箱:mba8@xmu.edu.cn,超期未回复,将视为你对退学处理无异议。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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