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管理学院2023年MBA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生材料评审工作办法

2023年03月07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厦门大学MBA面向港澳台招生初试采用材料评审方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材料提交

请考生注册并登陆厦大MBA招生服务系统http://applymba.xmu.edu.cn,在20233月15日下午5点前,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应材料。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原件(可以是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核

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三、材料评审

1、评审方式

评审委员会成员进行随机分组,每个小组承担一定的评审任务,随机抽取考生资料。评审过程中,委员会成员进行匿名评审,给予评审委员的考生资料将隐去考生个人信息,用随机代码替代,评审结果对应个人代码。

2、评审委员组成

材料评审委员3名,由管理学院专家、教授或资深企业人士组成。

3、材料评审的内容

主要考察教育背景、英语水平、职业技能、工作经验、管理经验、工作业绩、收入状况、获奖情况、创业历程、求学动机、未来职业生涯规划等。

4、评审标准(满分400分)

1)外语水平(满分100分)

2)专业能力(满分150分)

3)综合素质(满分150分)

5、评审的成绩

材料评审成绩的权重为总成绩的50%。

四、复试名单

材料评审分数达到及格要求(240分以上)的考生,获得复试资格;评审分数未达要求的考生,不能获得复试资格。材料评审结果相关材料经招生与考试办公室审核无误后,公布复试名单。

五、未尽事宜按学校招生与考试办公室相关文件执行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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