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2月01日
厦门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1年批准的、首批招收和培养MBA的9所院校之一。厦门大学1921年创建初期,就设立了商科教育,也是中国开展MBA学位教育的先行者之一。1986年,厦门大学成立了国内大陆第一个MBA中心,1987年开始与加拿大达尔豪西大学合作招收了中国第一批MBA学生,截止至今已累计招收上万名MBA学生。厦门大学在MBA学位教育领域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
厦门大学MBA项目发展三十余年来,秉承”5Cs+L”的培养目标(即致力于培养具有竞争力(Competitiveness)、自信心(Confidence)、合作精神(Cooperativeness)、创造性(Creativity)和诚信(Credibility),能够迎接全球化挑战、具有领导力(Leadership)的商界精英),形成了鲜明的项目特色:创新的课程体系、明显的学科优势、专业的师资队伍、全案例的教学模式、广泛的国际交流平台。期间,管理学院在总结多年MBA教育所取得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自身鲜明的财务、资本市场、会计优势学科特色以及厚实的创业教育基础,同时响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对高端管理者素质能力的要求变化,进一步明晰了MBA项目“财务黄埔,创业摇篮”的特色定位,坚定MBA发展必须走特色化和国际化的发展道路。
2000年,厦大MBA通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研究生和学位评估中心组织的全国高校MBA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全国第六;在2003年全国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评估中,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位列第三。2007年,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科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五个“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13年教育部学科评估,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2018年,全国首次对专业学位进行水平评估,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进入A档。近些年,厦门大学MBA项目稳居“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第7位,厦门大学OneMBA项目位列“最佳中外合作MBA项目Top10”第3名,厦门大学金融MBA项目位列“中国商学院最佳金融MBA项目TOP10”第4名。
截至2020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已通过AACSB、EQUIS、AMBA三大国际认证。在世界知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商业周刊/中文版》等历次排名中,厦门大学MBA项目都名列前茅。
特色项目介绍
【金融MBA】2018年,厦门大学MBA重磅推出金融MBA项目。本项目旨在培养知世界、懂中国的新型投资、财务专业人才(证券投资领域专业人才和企业CFO等)。要求毕业生能够掌握公司财务和金融投资的专业知识,拥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和全球投资视野,了解新兴行业特征和熟悉金融市场创新业务;通过实际投资能力的培养和金融创新业务的学习,在财务领域具备较强的分析、判断、决策、组织等领导能力;具有竞争开拓和求实创新的创业精神;确立遵纪守法、重信守诺和回报社会的商业伦理和价值观念;能够积极面对国内外金融环境的重大变化所带来的行业和职业挑战。
【创新创业MBA】厦门大学创新创业MBA项目以“传承嘉庚创业精神,弘扬商学管理思想”为项目宗旨,响应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和数字经济时代对新型创业者素质能力的要求,以前沿科技商业化和打造创新生态圈为特色定位,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通过课堂授课与研讨、创业设计与实践、前沿科技讲座、创业孵化等一系列课程教学与实践活动来激发学员新思维、提高新视野、培养新能力、挑战新实践,使之成为具有全球化视野、战略性思维、卓越领导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新一代创新创业者。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须本科毕业后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大专毕业后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自费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可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被我校录取为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制 2.5年。最长学习年限5 年。在校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学籍在校的年限。
四、报名
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含艺术类专业)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见下文)负责组织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2月10日至25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厦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厦门大学代码:1038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网上(现场)确认须在3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考点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编号;
(2)有效身份证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学士学位证书或同等学历文凭;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应到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予考试。
(四)报考的具体办法可咨询报名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5 号,邮政编码: 100081
电话: (010)68945819 ,图文传真: (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 69 号,邮政编码: 510631
电话: (020)38627813 ,图文传真: (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 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1404室
电话: (00852)28936355 ,图文传真: (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 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 7-9 号一楼
电话: (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 (00853)28355427
5.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五)打印《准考证》
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审核、准予考试的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志愿填报
考生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报考MBA请选择:033工商中心,125100工商管理。具体的招生专业详见我办网站公布的“厦门大学 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http://zs.xmu.edu.cn )。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六、考核
入学考核分材料评审和综合考核两个部分。
(一)材料评审
凡报考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各招生院系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考生可按以下清单先行准备申请材料,最终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及提交方式、截止时间等要求以MBA中心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查阅MBA中心官网(http://mba.xmu.edu.cn/)发布的相关公告信息,及时按要求提交申请。
1.《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境外取得学士学位或学历的考生,如报考点或我校有要求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形式提交,原件按学校通知要求另行提交核查。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招生院系联系确认,以免产生贻误。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招生院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符合报考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围绕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成绩确定入围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核和评审成绩达不到相关要求的考生,不予安排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二)综合考核
入围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各招生院系组织,一般安排在4月中上旬。具体考核细则、时间和地点安排请关注MBA中心官网通知。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2.我校在综合考核前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参加考核。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招生办网页的通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材料评审、综合考核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综合考核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可于 6月在我校招生办网页查询。录取通知书于 7月寄发给考生本人。
学生于9月中旬入学。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学习费用
我校MBA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2023级学费标准如下。
综合MBA(非全日制):25.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金融MBA(非全日制):28.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创新创业MBA(非全日制):30.8万/全程培养费,分两年缴交。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物价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学位和证书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十一、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 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如发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存在违规违纪的问题,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2. 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二、联系方式
1.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录取等信息可在我校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的网页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试信息。
2. 招生办公室和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如下:
招生办公室:
电话:+86-592- 2187199/2188375
传真:+86-592-2180256
Email:gatzs@xmu.edu.cn;网址:https://zs.xmu.edu.cn
考试中心:
电话:+86-592-2184166
传真:+86-592-2184117
Email: kszx@xmu.edu.cn;网址:https://kszx.xmu.edu.cn
MBA中心:
电话:+86-592-2187016
Email: mba4@xmu.edu.cn;网址:http://mba.xmu.edu.cn/
十三、本简章由厦门大学MBA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大学MBA中心和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招生信息网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