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校批准,决定对2021级张琳莉同学作退学处理,退学文号厦大研[2026]79号,因无法联系到该生,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15日,视为送达。在此期间,学生本人或其受托人,也可到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签领退学决定书。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申诉。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育中心2026年11月4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