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入学MBA招生简章

2024年04月03日

厦门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

厦门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1年批准的、首批招收和培养MBA9所院校之一,也是中国开展MBA学位教育的先行者之一,截止至今已累计招收上万名MBA学生。厦门大学在MBA学位教育领域中始终保持领先地位。厦门大学MBA项目发展三十余年来,秉承”5Cs+L”的培养目标(即致力于培养具有竞争力(Competitiveness)、自信心(Confidence)、合作精神(Cooperativeness)、创造性(Creativity)和诚信(Credibility),能够迎接全球化挑战、具有领导力(Leadership)的商界精英),形成了鲜明的项目特色:创新的课程体系、明显的学科优势、专业的师资队伍、全案例的教学模式、广泛的国际交流平台。

2000年,厦大MBA通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研究生和学位评估中心组织的全国高校MBA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全国第六;在2003年全国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的评估中,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位列第三。2007年,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科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五个“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之一。2013年教育部学科评估,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位列全国前五。2018年,全国首次对专业学位进行水平评估,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进入A档。近些年,厦门大学MBA项目稳居“中国商学院最佳MBA项目TOP50”第7位,厦门大学OneMBA项目位列“最佳中外合作MBA项目Top10”第3名,厦门大学金融MBA项目位列“中国商学院最佳金融MBA项目TOP10”第4名。

截至2020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已通过AACSBEQUISAMBA三大国际认证。在世界知名商业杂志《福布斯》、《商业周刊/中文版》等历次排名中,厦门大学MBA项目都名列前茅。


一、报考资格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须本科毕业后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大专毕业后有五年及以上工作经验且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品行端正,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招生类别

厦门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三、学制

我校MBA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四、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

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41日至47。网上报名及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请查阅报考点报名公告:https://www.gatzs.com.cn/z/gatyz/


五、志愿填报和计划

考生报考时只能填报厦门大学的一个专业,报考MBA请选择:033工商中心,125100工商管理。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港澳台研究生无招生计划限制。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512,具体安排详见报考点通知及准考证说明。

2.考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考试内容:中华文化、英语运用、逻辑推理。(考试指南:https://www.neea.edu.cn/html1/report/2403/329-1.htm

3.初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我校将根据考生生源情况及考生初试情况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

1.复试一般安排在5月中下旬至6月上旬,具体安排详见厦门大学招生网和各院系网站公告。

2.复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七、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住宿安排及费用标准与内地(大陆)学生一致,具体以入学须知上的通知为准。


十、奖、助学金

我校MBA无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十一、毕业和学位

学生在厦门大学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完成培养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由厦门大学颁发硕士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十二、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

1.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电话:0592-2186219

2.新生入学后,须按相关规定提交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毕业(学位)证书(证明)等材料。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联系方式

(一)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860592-2187199/2188375

邮箱:gatzs@xmu.edu.cn

网址:http://zs.xmu.edu.cn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南路422

邮编:361005

(二)厦门大学MBA中心

电话:+86-592-2187016

邮箱: mba4@xmu.edu.cn

网址:http://mba.xmu.edu.cn/

(三)各报考点联系方式:https://www.gatzs.com.cn/z/gatyz/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我校将结合本校实际作出相应调整。

2022年入学MBA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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